本网讯(记者 唐帅) 为进一步强化法制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环境管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使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在结合上有一个新的升华,提高全省环保系统依法治理能力。2016年7月6日,2016年度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在西安市神州高速酒店开班。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主要来自全省各地市|区县环保执法系统的主管执法的副局长、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大队长以及区县环境执法的主管人员,共计104人参加了三天的集体脱产培训。


我所环境资源法律事务部部长丁岩林博士作为省环境保护厅的法律顾问应邀为培训班做了《环境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适用》的培训讲座。主要针对环保执法实践中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进行了讲解和分析。通过对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法律适用、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的理解和适用、错误法律文书处理的理解和适用、相关环评法律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污染者负担原则的理解与适用、责令停止生产与责令停产的理解与适用等法律适用问题的讲解,使执法人员厘清了法律条款的立法本意和实践操作。受到了与会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讲座结束后,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就实践中遇到的执法难题与丁岩林博士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就下一步地方的环境执法培训和执法指导初步达成了共识。(编辑 王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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